在請代禱(2015-0512)的第一段, 我寫: 請為我和媽媽的相處代禱, 求主赦免我的罪, 加添我的耐心, 從此更包容老人家退化的思維, 誠如路加福音23:34所說, 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. 願神的感動能臨到媽媽, 善待家裡這位年紀輕輕就得為生活離鄉背井的外勞. 若是能多說一些鼓勵和讚美的話, 相信這位外勞會做得更好, 媽媽也會得到更多的益處.
這個代禱的請求, 第一次送給禱告會的十位弟兄姊妹們時, 不是如此寫的, 是有很重的怨氣. 當時不覺得自己犯了錯, 送出去後, 心裡輕鬆不少, 餓了就吃, 渴了就喝. 沒想到睡前禱告時, 夜深人靜, 連續幾個感動臨到, 讓我為對待媽媽沒有耐心, 羞愧難當. 求主赦免我的罪後, 再重新寫過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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