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王牧師講道, 又提到了委身, 不禁想起教會團契重組的經歷, 真是感慨萬千.
我相信團契重組的本意是好的, 可消息傳來的時候, 問執事,同工,小組長,甚至陳牧師, 沒有一人知道詳情. 每位會眾的靈命不同, 需要不同, 對團契重組的反應, 肯定不同. 但是在第一時間, 教會竟沒人能解釋清楚, 處理得這麼粗糙!? 我個人覺得, 這件事工, 在開始推動時, 有很大的破口. 為什麼有些擺明了沒有人會反對的事工, 需要投票? 而這個擺明了有很多人會反對的事工, 不但不投票, 連事前溝通清楚或事後解釋清楚都做不到?
中國人觀念裡的委身, 多半是用在女的嫁給男的, 把身心託付給對方一輩子. 我2007年已委身空巢組了, 應該從一而終. 像我這種靈命低的, 用娘兒們的角度來看這事, 一次已經夠了. 團契重組, 又要再委身一次? 這不就像嫁了五六年後, 當年的媒婆突然來要你改嫁, 這? 就算這次同意, 幾年後再來一次怎麼辦? 不過這是屬世的邏輯, 我只是藉它來形容自己心裡的難處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