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將來別留給家人太多麻煩, 最近積極清理個人物品, 看到我媽留給我的這個:
當時是再興初二上學期, 我剛從住校改為通學,
管理階層很不諒解, 正好我犯了規, 就被小事化大, 不但記了大過, 回家後還被我媽痛打一頓.
前幾天看到這張記過單時, 我的心情 just like 101-year-old Rose DeWitt Bukater in the movie Titanic, she says: "It's been 84 years, and I can still smell the fresh paint...". 73-year-old Eric says: "It's been 60 years, and I can
still feel the PAIN..." Here’s the original:
犯規當然該被處罰, 這事記個警告甚至小過就差不多了, 因為我一直不肯說出是幫哪幾位買零食, 寫狀子的老師認為我犯後態度不佳, 記我個大過. 看起來他真得很生氣, 氣到文筆都不甚流暢. 其實, 那時的我對多記個過已無所謂了, 被我媽痛打一頓才叫"怎一個慘字了得". 她的工具是從竹掃帚上抽出三根竹枝, 底部用橡皮筋紮緊, 因為竹枝上還有許多細枝, 非常好使, 被打中一鞭就像挨了幾十鞭. 我不能等死, 只好在那日本式房子裡四處流竄, 跑到她跑不動為止. 可還是被打中不少下, 痛到不行. 要不是我長得很像我媽, 當年我真會懷疑我不是她親生的. 最後她漸漸失智了, 有次她躺在床上很認真的説她從來没打過我, 我轉過頭去偷偷擦眼淚, 因為她的情況已不會好轉了, 我心裡有許多的後悔和不捨, ...
小學五年級看完水滸傳後, 每次挨打都會幻想自己投奔梁山泊去了, 還蠻療愈的! 不過, 我小學和初中雖然不乖, 從來没逃過學. 因為那時要是逃學被家裡抓到, 大概會賠上半條命. 我媽是知道怎麼整我的, 記得小學三年級時, 有次她要我滾出去再也別回家了. 我想, 滾就滾, 鞋子穿上就要走, 結果她叫佣人把大門鎖起來, 要我光著來光著去, 把衣服還給她才准走! 我講給兒子和女兒聽, 他們下巴都要掉下來了.
往事歷歷如繪, 舊事真的已過了嗎? 當然過了! 當時有傷害, 但是没有留下傷痕, 我還蠻想念媽媽的. 在我的成長過程中, 她是位非常重要的角色. 青少年時期, 我曾經有很多幹壞事的機會, 因為有她, 讓我心存忌憚, 真的不敢去做. 感謝讚美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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