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24/2010,
和一群住在Coppell的老中共進晚餐, 其中一位才搬去Houston没多久, 和我們在A&M時的一些同學剛混熟, 應他的要求, 帶了些舊照片讓他認人. 酒酣耳熱之際, 變成了大家傳閱:
"Wow, Carol 這麼漂亮! 什麼? 這是Eric?
No way..." 140 lb變成了210 lb, 當然No
way. 那天, 酒和菜都對胃口, 不想浪費時間解釋, 可也不想被他們任意羞辱, 就很謙卑的回答:
"噢,
那是她前夫."
當場成了笑柄, Carol說的對, 我不是一點點笨, 是真得很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