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事都可行, 但不都有益處. 凡事都可行, 但不都造就人(林前10:23). 無論做什麼, 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(林前10:31). 這些經文, 是我信主後對自己的提醒和盼望. 没想到嘻笑人生, 20多年過去, 還没結出好果子. 以後請大家換個角度看我: "還好這人已經信主了, 不然更糟."

Sunday, January 22, 2012

掩耳盜鈴

過年前, 王牧師就常說, 今年要教導分別為聖. 然後我發覺我的New Year Resolutions List每年有增無減, 上了榜的毛病都變成了頑疾. 為此求神憐憫, 幫助我警醒, 在2012能多改進. 之後沒幾天, 讀經時又"剛好"讀到馬太福音12章36-37節: "我又告訴你們, 凡人所說的閒話, 當審判的日子, 必要句句供出來;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, 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." 心裡就開始害怕, 因為寡人有疾, 寡人喜歡說笑.

年底時, 趁著月黑風高, 把笑話的部份, 連夜從Blog裡遷出, 另起爐灶. 以為從此為聖為惡就分別開了, 一邊為義, 一邊有罪, 剛好兩相抵消. 以後刊登笑話時, 沒什麼顧忌, 真是一舉數得. 沒想到搬到哪兒都一樣, 靈裡來的提醒, 從來沒停止過, 不敢登的笑話, 到天涯海角, 還是不敢登. 老婆從前教訓的對: "說你笨, 還真笨, 不是一點點笨!" 神豈是這麼容易被呼攏的? 還敢瞎掰個"兩相抵消"來硬拗. 今年到現在三個星期, 笑話的Blog登了卄八篇, 正經的Blog這才第一篇, 我的日子如何, 可想而知. 申命記33章25節: "你的日子如何, 你的力量也必如何." 再不認罪不行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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