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房子裡住了38年, 留了太多東西了. 這幾年我一直很努力的清理, 可惜效果不彰. 昨天在抽屉的深處翻到了我從前用的煙斗, 拍個照後, 很不捨的丟到垃圾桶裡, 今天早上又把它們撿回來了.
小時候, 父親偶而會邀同事來家裡打麻將. 他們吃晚餐時, 我就去牌桌摸香煙, 得手後躲到隱密處和巷子裡的狐群狗黨們分享. 非常刺激, 興奮之情, 溢於言表, 連聲音和手都會發抖. 每次吸第一口時, 總是嗆的眼冒金星, 天旋地轉, 幾口之後, 不知自己是死是活. 很奇怪, 那麼不舒服, 卻一試再試. 初中留級後, 我爸不打牌了, 香煙沒得摸, 開始用買的, 高中就上癮了.
1981年, 我對Carol信誓旦旦, 聲稱結婚後一定戒煙, 結果到1994年, 我已經每天抽兩包多了. 那年, 兒子八歲生日拒吹生日蛋糕的蠟燭, 溝通後才知道, 1993年中我帶他去Lake Grapevine釣魚, 他釣到一條大Drum, 我們帶回家照相後, 去家附近的Sandy Lake Spillway放生. 在把魚丟回水前, 我要他made a wish, 他許願要我戒煙, 結果nothing happened, 所以他不想再做這種没意義的事. 我聽了後心裡非常愧疚, 1995年的New Year Resolution立志戒煙.
我選擇了Cold Turkey Way, 煙和打火機都放在口袋裡, 告訴自己, 熬不過的話, 它們還在, 不是没有, 是我不要. 結果從1/1/1995至今, 再也没抽過煙, 這是我今生最成功的New Year Resolution. 轉眼30年過去, Carol開始變糊塗, 可這筆帳她就是忘不了: "老婆講了十多年你不理, 兒子才講一次, 你就屁顛屁顛的..." 被她唸, 那是我罪有應得, 重要的是, 我覺得我是個很蒙福的人, 因為, 如果沒有戒煙的話, 我應該已經不在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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