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底時, 媽媽的外籍看護, 合約到期, 按照法規她必須出境, 回原籍後, 再入境履行新的合約. 所以, 05/19到07/06,
我需要回台北看顧媽媽. 那段時間, 進來的生意都要推掉, 不會有收入. 可是要付外籍看護的機票, 要付好幾筆媽媽搞不清楚的帳款, 要付... 呵呵, 雖然我告訴自己, 這是為小時候騙她的錢贖罪, 多少還是有一些Stress.
03/06, 教會給了大家差傳奉獻的認獻單, 可回家後我只想到了我的擔子. 03/13, 奉獻袋傳過來時, 我很誠實的告訴神, 非常抱歉, 今年人和錢都沒有, 可我瞥見Carol有放認獻單進奉獻袋. 因為我心已不在這個事工上, 回家後壓根兒就忘了這件事. 到了03/21早上, Carol才提起, 她認獻了$500. Man, 我為自己在這件事上沒有和她同心感到羞愧, 當場默禱認罪後, 卻出自血氣的回應: “Ok, I’ll pick
it up!” 講完就有點兒後悔, 因為我的小買賣不是說有就有的, 又禱告認罪. 不過, 我還是趕快找了幾樣Parts放上eBay. 沒想到硬是說有就有, 03/23下午, $500已到位了, 感謝讚美主. 為自己這個比芥菜種還小千百倍的信心, 再次禱告認罪, 可事情還沒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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